作者:
发表时间:2013/05/17 11:16:37
深圳城市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使急需租赁房屋的人越来越多。面对这巨大的市场,一些专门利用人们这种急需租房的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的“黑中介”也随之出现了。房屋中介市场的不规范操作,成了近年来一个持续不断的投诉热点。据深圳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发布的信息,今年上半年房屋中介服务投诉量已位居第一。“黑中介”到底有多“黑”? “水”有多浑?连日来,记者通过暗访发现了“黑中介”形形色色、花样百出的敛财手段,房屋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种类之多、范围之广令人咋舌。不法“黑中介”充斥深圳,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房地产市场。“黑中介”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影响到房屋中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房屋中介为何如此猖獗?根源在哪儿?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房屋中介是近年涌现的新兴职业,问题自它诞生就已经存在。”深圳市圣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方亮律师认为:“中介发展快,法律介入慢,这一快一慢使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采访中得知,关于房屋中介的法律规定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都有涉及。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了《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成为规范房屋中介市场最直接的依据。但随着城市房屋建设的飞速发展,现有法律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导致中介市场难以得到有效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可是,该办法对于什么才算“服务人员过失”、“经济损失”,却不明确。立法的不完善,进而影响了执法的效率和有序。张方亮律师说:“房屋中介条块分割、权责不明、相互推诿,出现了管理的‘真空带’。对于房屋中介机构,工商、税务、公安和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等部门均享有管理职责。而受部门利益驱动,某些部门往往该管的少管甚至不管,不该管的因为有利可图争着管,让消费者不知向什么部门投诉,也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