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信息展示风险提示书
来源: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2020-10-28 阅读数:8492


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股交”)是注册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组织机构。深圳股交“市场自治、规则公开、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为基本理念,为广大处于初创和发展阶段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私募、个性、定制化的金融解决方案,打造一个沪深交易所和商业银行之外的新型市场化融资平台,构筑一个投资人和企业开放、互动、对等、共赢”的网上部落

近期多地连续发生以“原始股”为名的投资骗局,一些企业利用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信息展示的资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钱财,涉嫌非法集资。

为共同维护深圳股交及广大信息展示企业长久以来的良好声誉和形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希望广大信息展示企业能够珍惜在深圳股交进行信息展示的机会,不得利用深圳股交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须向投资者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得利用在深圳股交信息展示或借深圳股交名义对第三方进行误导性宣传,尤其是不得以“上市”为名义售卖“原始股”或以“股权众筹”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做到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信息展示企业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深圳股交相关业务规则及已签署的业务服务协议(信息展示企业可自行登录深圳股交信息展示申请页面查询相关业务规则及信息展示服务协议内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的原则,禁止发生欺诈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深圳股交有权对信息展示企业采取终止信息展示等措施;对造成深圳股交损失的,深圳股交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息展示企业通过深圳股交融资或自身对外融资均为私募性质,信息展示企业在深圳股交进行信息展示并不表明深圳股交对该企业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判断或保证,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信息展示企业的欺诈或误导行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将由信息展示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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