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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加大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入,推动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替换,促进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扩大有效投资。具体条件如下:
1.资助标准:企业年度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为工业技改项目;
企业类别:工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比例:1%;资助金额上限(万元):1000
企业类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比例:5‰ ;资助金额上限(万元):1000
2.资助标准:企业年度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2025年度设备工器具购置额占2025年度总投资额50%以上的 ;
企业类别:工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比例:1% ;资助金额上限(万元):1000
企业类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比例:5‰ ;资助金额上限(万元):1000
(一)企业研发高成长支持
对研发投入费用及增速情况符合条件的研发统计核算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企业研发新入库支持
对新纳入研发统计核算的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对企事业单位原创的文化产品对外投入市场的,按最高不超过其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文化类主要奖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融合业态奖项认定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影剧院发展。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影院,按国家影院规模分级标准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剧院,按每个剧场每年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