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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纳入全国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围的碳排放量超过 100吨,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交经由第三方核查机构发放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1 万元。
对于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认定的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且在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有效期范围内的,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一)一次性奖金。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对有效期 3 年满后,经审查合格继续纳入“企业库”的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二)认证费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最高 5 万元。
(三)重点行业企业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中,属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20 大产业集群范畴的,在第一项、第二项奖励的基础上给予 20 万元奖励。
对于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且申报企业年碳排放量不少于 100 吨,给予 5 万元补贴。对于制定碳中和路径目标的企业,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等自主节能降碳手段达到碳排放量下降不小于 5%、碳排放强度下降不少于 5%的,根据减排量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贴。对于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大型活动,根据活动规模给予活动主办单位最高 3 万元补贴。
对于达到《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要求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且项目验收完成 1 年后,按照项目实际建安工程费用的 4%给予建设方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最高 100 万元。
南山区民政局将评选出初创赛道项目20个、发展赛道项目15个给予资金扶持,用于支持项目落地实施。其中,初创赛道每个组织可获得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发展赛道单个项目可获得扶持经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